清远一“矿鼠”非法盗采致十万吨级稀土矿遭破坏

创建时间:2018-08-20 14:39

   清远一“矿鼠”非法盗采致十万吨级稀土矿遭破坏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网讯 记者 雷健 通讯员 杨雪英 黄华 承包铁矿发现稀土,擅自请来工人非法盗采,不仅严重破坏稀土资源,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质,还直接导致102215吨稀土矿矿石量被破坏……广东省清远阳山县公安机关通过深挖线索,循线追踪,于日前破获一宗非法盗采稀土案,缴获稀土矿成品及作案工具一大批,涉案金额达上千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初,阳山县公安局根据国土部门移交的涉嫌非法盗采稀土案件线索,经初步调查后,阳山警方对庄某平涉嫌非法盗采稀土案立案侦查。


警方介绍,2017年5月,福建籍男子庄某平在阳山县太平镇大清村委会元坑村小组承包的铁矿附近发现稀土。在巨大利益驱使下,庄某平伙同谢某忠(江西赣州市人)对矿山进行实地查看后,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决定着手对稀土进行非法开采。


8月至10月期间,庄某平多次前往江西赣州购买开采稀土所需的水管、薄膜等材料及化学提取药液,谢某忠则分四批次雇佣30多名工人来到矿山打钻孔、建池、铺水管。期间,为避免事情败露及掩人耳目,两人均对外宣称是铁矿在进行探矿。


由于庄某平、谢某忠采用原地浸取法开采稀土。此举严重破坏稀土资源,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质。后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鉴定,该非法开采矿点已破坏稀土矿矿石量102215吨,及经阳山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1085.49万元。此外,在现场沉淀池内提取到稀土41包,称重共2808斤(含水),价值人民币12万6千多元。


近日,随着相关证据的收集、固定,专案组民警开始收网,于阳山县阳城镇人民二巷将庄某平抓获,谢某忠则已潜逃。


目前,被破坏的稀土矿已作回填处理,被破坏的植被亦作复绿处理,庄某平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谢某忠已被依法网上追逃,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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