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分离企业收到部分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分离企业收到部分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搬迁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所属分离企业搬迁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9),公司所属分离企业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县红金”)收到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联合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下达的《赣州高新区红金工业园一期企业搬迁整治实施方案》(赣县发电[2018]4号),该方案提出:赣县区委与赣县区政府计划用两年时间(2018年6月21日—2020年6月30日),全面完成红金工业园一期范围内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搬迁整治工作。赣县红金亦包含在本次搬迁企业范围内,公司及赣县红金将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要求统筹安排此次搬迁事项。
2019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所属分离企业签订征收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关闭所属分离企业的议案》,同意清算关闭赣县红金。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关闭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赣县红金已完成资产搬迁工作,并向赣州高新区红金工业园一期企业搬迁整治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搬迁指挥部”)提交了《赣州高新区红金工业园一期企业征收搬迁项目完成搬迁及弃房确认书》。
二、获得搬迁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赣县红金与搬迁指挥部签订的《征收搬迁补偿协议》的相关条款规定,在赣县红金全面完成征收搬迁之日起15日内,搬迁指挥部向赣县红金支付协议确定的补偿金额的45%人民币7,731.73万元及按时搬迁奖人民币515.45万元,共计8,247.18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拨付到赣县红金账户。
截止目前,赣县红金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及搬迁奖励共计人民币15,463.46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赣县红金拟清算关闭事项,同时经公司财务管理部初步测算,扣除2019年度已确认收益,赣县红金目前累计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及搬迁奖励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约8,500万元,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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