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稀土金属丝>这项”专利”到底是不是”专利”

创建时间:2010-11-02 11:14

     近期一项稀土专利<稀土金属丝>在国内稀土界引起较大反响,许多专家和厂家认为.此项专利被作为”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不科学的”稀土金属丝’早已正式列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稀土在钢中的应用是已公开并在全国普通采用的技术,而该专利不但覆盖了前二十多年国家科技攻关成果,而且还封死了今后二十年科技攻关的方向和内容,该专利说明书中说的稀土金属丝”(包括任意稀土金属丝,包括任意单一稀土金属丝,高纯单一稀土金属及制品)是今后科技攻关的重要内容,纯度越高(5N或6N以上)其酸不溶夹杂物越小,则全落入”专利范围”而专利本身没有提出提纯金属的技术,而又不让别人做,必然阻碍今后稀土科技攻关的科技进步.

   这个名称是<稀土金属丝>(ZL00115903)的专利是在2003.1.8获得受权的,此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一种稀土金属丝,其特征在于该稀土金属丝中的,在常温下不溶于20%-30%(体积)浓度的盐酸溶液的夹杂特的含量为该稀土金属丝总重量的0.2%(重量)以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稀土金属丝,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夹杂物由稀土元素的三价氧化物及钙的硅铝酸盐类物质构成”

 看了如上权利要求书之后,一些稀土业内的技术人员纷纷就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总结如下:

1,没有新颖性,

1)该专利用酸不溶于夹杂物<0.2%作为一种材料的技术特征,违反了国际通用计量纯度计量标准(国际上用99.99%等来表示纯度).

2)稀土金属溶解于盐酸是客观存在,是基本性质,书本中明确写到:稀土金属溶解于盐酸”.

3) 专利只说明了不溶夹质物对丝质量的影响,而忽略了溶解的杂质如铁.盐类等对 对丝质量的影响.因而仅仅用一个酸不溶夹杂质物表示是不准确的.而只考滤一类酸不溶杂物是片面的,不准确的.甚至是错误的,这个小于0.2也就没有什么新颖性可言.

2,没有创造性
1) 专利说明书摘上说,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高纯度,高塑性和强度的稀土金属丝,控制酸不溶夹物在0.2%以下而达成上述性能,小于0.2%似乎是一种技术方案,只有按这种技术方案才能生产高性能的稀土金属丝,但是,实际上稀土金属的强度和塑性在很大程度上与金属的纯度,制取方法等有关..高性能的金属丝是由原料的纯度和杂质所决定的,而且必须按国标和冶标所限定的原料规格进行生产.只规定小于0.2%没有任何意义.
   2) 稀土金属丝最早由上海跃龙化工厂试制成功,还有哈尔滨火石厂,包头火石厂等多家进行过生产.本专利经过实验证明,所生产的产品与老产品在性能指标上完全一样.所以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3) 缺少实用性,专利说明书中的三个实例中是用酸不溶夹质物<0.2%的稀土金属进行配料,这是做不到的.使用会也不能产生积极效果,

  同时,业内共十一位教授包括院士已经就这一专利表态,签署了对"请求<稀土金属丝>专利宣告无效的支持"意见书,目前这个案件已经提交到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审理.. (吴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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