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下达2009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

创建时间:2010-11-04 13:30
 
(更新时间:2009年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8年12月26日,发布商贸函〔2008〕139号,下达2009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一、2009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下达给符合2009年稀土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配额安排主要依据各企业2006年-2008年1-10月份的出口实绩。为体现向生产企业倾斜的原则,配额安排适当参考生产企业2007年度出口供货量。

  二、请各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知本地企业,同时密切跟踪企业出口情况,相关问题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

2009 年稀土出口配额第一次分配表
序号 公司名称 配额数量(吨)
合计 15043
1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1024
2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1373
3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 934
4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951
5 常熟盛昌稀土冶炼厂 218
6 江苏卓群纳米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270
7 江西金世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91
8 内蒙古和发稀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742
9 江西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94
10 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642
11 赣州虔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
12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39
13 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619
14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1193
15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8
16 西安西骏新材料有限公司 502
17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133
18 乐山盛和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987
19 阜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566
20 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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