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华美公司:环境辐射监测年度报告

创建时间:2020-03-25 09:26

北方稀土华美公司:环境辐射监测年度报告

一、公司概况
      华美公司成立于1993年,前身是专业从事稀土产品生产的民营股份制高科技企业。2003年4月,包钢稀土公司采用相对控股实施联合,并于2011年4月完成收购,成为北方稀土全资子公司。公司现有稀土精矿焙烧回转窑、稀土萃取分离线、稀土氧化灼烧、配套环保处理设施,具备年处理稀土精矿10万吨、各类稀土氧化物1.7万吨的生产能力。
2016年8月19日,华美公司与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合并成立为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2018年新建低放射性废渣暂存库,并完成验收监测工作。
二、生产工艺流程
主要工艺包括,精矿焙烧-水浸-萃取分离(转型)-碳沉-灼烧等工序,2013年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外送包钢污水处理管网,水浸渣经多次过滤洗涤后外送聚峰稀土渣库。

三、厂址辐射环境低值
      我公司位于包头市昆区工业园区内,包头市陆地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均值62.5nGy/h,与2006年包头地区航空伽马能谱测量结果相近,与已公布的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对比历年数据走势平稳。包头市城区近几年贯穿照射未发生明显变化,外照射环境安全可靠。气溶胶和沉降物中放射性检测均在低限值范围内。地表水和饮用水都同时做了放射性核素和总α、总β的测定,均符合标准,包头市城区水体放射性环境不会对公众日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外照射有效剂量估算结果显示,包头市城区成人年有效剂量为0.58mSv。略高于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平均和世界平均值。

四、监测的依据和标准
     公司严格落实国家《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环规辐射[2018]1号)及《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GB12379、《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737规定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五、质量保证
     2017年委托内蒙古博宏环境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开展辐射检测,2018年我公司委托内蒙古睿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水浸渣暂存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我公司将继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如包钢(集团)公司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开在辐射监测工作。
六、流出物监测
我公司主要流出物为低放射性废渣,主要送往聚峰稀土暂存库暂存,通过监测低放射性尾矿总比活度为3.2×105,大于可豁免限制,参照《放射性废物分类》(GB 9133-1995),该渣属于低放射性废物,与近几年分析结果相近。
七、辐射环境监测
       公司按照要求每年对放射性环境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点位主要有精矿库、低放射性尾矿暂存库、水浸车间及相关途径道路,2019年与上一年度监测方案无变化。附:《监测报告》

八、结论
       总结全年公司管理中发现,目前公司重点管理目标为低放射性尾矿的暂存和运输,在2020年我公司将继续落实《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环规辐射[2018]1号)规定,每半年开展一次辐射环境空气监测,每年开展一次辐射环境土壤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公示。同时也加大公司内部管理,避免低放射性尾矿暂存及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染事件和突发事件。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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