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稀土矿业:稀土矿山督查问题整改拟完成整改销号

创建时间:2020-08-17 08:58

赣州稀土矿业:稀土矿山督查问题整改拟完成整改销号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督察问题:2013年至2015年,在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未配套废水处理设施,且大部分车间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的情况下,赣州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违规批准该公司109个车间投入生产。截至督察时,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已启动生产的59个车间均未建废水处理设施。

整改目标:撤销违规批准生产的相关文件,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稀土矿山实行停产整顿;进一步完善稀土矿区废水治理设施,有效遏制稀土矿区水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

1.20172月底前,赣州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撤销违规批准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109个车间启动生产的相关文件;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稀土矿山实行停产整顿。

2.2020年底前,按照一期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完成龙南关西小流域等9个尾水收集利用处理站建设并投入运营。

3.对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违规问题问责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

1.2017226日,赣州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有关整改工作的通知》,撤销了批准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109个车间投入生产的文件。原赣州市环保局印发《关于责令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赣市环发〔2017105号),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稀土矿山停产及安全环保管理的紧急通知》(赣市稀矿字〔201745号),自201612月底开始,全市稀土矿山全面停产整改,全市所有稀土矿山(车间)已断电,所有原材料及产品全面撤下山。

2.20199月和12月,编制完成《赣州市稀土矿区地表水环境综合评估及尾水处理优化方案研究》和《龙南县足洞稀土矿区尾水收集处理优化方案设计与评估》,将9个稀土矿区尾水收集处理站优化为7个,已经专家组论证通过,由省生态环境厅批准实施;截止20195月,7个尾水处理站均已建成投入运行,分别是龙南县关西小流域尾水处理站、黄沙处理站、乡际联处理站、临塘()、临塘(二)尾水处理站和定南县月子流域马山迳、龙头流域石陂角尾水处理站。目前,7个尾水处理站均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3.20177月,中共赣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分别给予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丁建红等3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20171113日,原赣州市环保局对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矿山整合项目“未批先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03.837万元;20171113-23日,原赣州市环保局对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46个车间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实施三同时进行了行政处罚,共罚款2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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