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稀土行业十件大事

创建时间:2022-01-05 16:40


工信部发布《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021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提出国家对稀土开采、稀土冶炼分离实行总量指标管理,实行稀土资源和稀土产品战略储备,并首次明确对违反规定企业的处罚条例。

《条例》表示,立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稀土行业管理,保障稀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安全”。

02

自然资源部强化对稀土等国家战略性资源重要矿种的开采监管

3月2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挖湖造景、在长江流域和黄河沿岸县域非法用地采矿以及非法开采稀土等战略性矿种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矿种,加强矿产卫片执法工作。特别是要强化对自然保护地、长江流域和黄河沿岸县域等重点地区、稀土等国家战略性资源重要矿种的监管,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到位。

03

“十四·五”期间做强做大稀土企业集团 攻克一批稀土相关关键材料

12月29日,工信部联合科技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中强调,优化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机制,科学调控稀土、钨等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支持企业加快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开展国际化经营。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做强做大稀土企业集团,鼓励稀有金属企业加快整合。重点围绕大飞机、航空发动机和能源产业等重点应用领域,重点攻克超高纯稀土金属及化合物、高性能稀土磁性、催化、光功能、储氢材料等一批关键材料。推动离子吸附型稀土矿绿色高效开采、稀土多金属矿伴生等资源高效利用,推进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选区精准渗透等技术的工程化,推动高丰度稀土元素平衡利用等技术产业化应用。

“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持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推进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稀土高值利用,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开展稀土矿绿色高效开采、绿色高效选冶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业绿色智能转型。

04

受益于基本面的改善,稀土价格进入景气上升周期

供需基本面改善拉动稀土价格进入景气上升周期,自2020年5月以来持续上涨近18个月。2021年,镨钕氧化物全年均价59.7万元/吨,同比上涨90.7%;氧化镝全年均价264.8万元/吨,同比上涨45.7%;氧化铽全年均价875.2万元/吨,同比上涨88%,均创近十年新高。

05

为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稀土矿产品指标和冶炼分离产品指标双双增加

2021年,我国稀土矿产品指标和冶炼分离产品指标为16.8万吨和16.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0%。增加的生产指标全部为轻稀土指标,离子型矿的指标已连续四年不变。增加的指标分配给了北方稀土和南方稀土旗下的四川江铜稀土公司,其中北方稀土的矿产品指标和冶炼分离产品指标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68万吨和2.585万吨,四川江铜稀土公司的矿产品指标和冶炼分离产品指标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200吨和1150吨。中国稀有稀土股份公司、五矿稀土、厦门钨业和广东稀土四大稀土集团生产指标维持上年水平。

06

受疫情影响,缅甸矿进口量大幅减少

受缅甸国内政局和疫情影响,中缅边境两个口岸关闭近6个月,7月份以来缅甸矿进口基本暂停,前11个月的进口量大约为2.5万吨(实物量),同比下降23%,预计全年进口量不到3万吨(实物量)。尽管中缅海关在11月底重新开放,但缅甸矿的进口能否恢复到之前水平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07

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将加大稀土永磁电机应用力度

10月29日,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提出,引导企业实施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优先选用高效节能电机,加快淘汰不符合现行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落后低效电机。加大高效节能电机应用力度。其中特别提出,针对变负荷运行工况,推广2级能效及以上的变频调速永磁电机。针对使用变速箱、耦合器的传动系统,鼓励采用低速直驱和高速直驱式永磁电机。

《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的实施,将提高未来两年稀土永磁电机的渗透率,进一步增加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

08

中国稀土集团成立

12月23日,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西赣州成立。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等为实现稀土资源优势互补、稀土产业发展协同,引入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稀土科技研发型企业组建而成,是一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组建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组建后的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是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股权多元化中央企业。

09

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进口钕磁铁于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进行232调查

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根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案(19 U.S.C.§1862)第232节发起调查,以确定进口的钕-铁-硼(NdFeB)永磁体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这是雷蒙多(Raimondo)部长领导下发起的第一次232调查。根据法律,商务部长有270天的时间,从启动到2022年6月18日,向总统提交商务部的调查结果和建议。

10

美欧立法对本土稀土磁体生产提供税收抵免

为鼓励国内稀土磁材企业恢复生产,美国出台了新的立法,将为美国钕铁硼磁体生产提供每公斤20美元的退税。从美国开采的稀土生产的磁铁,退税将升至每公斤30美元。紧随美国钕铁硼补贴政策之后,欧盟也提出了扶持措施包括提供低息贷款,以及对成本较高的稀土提供补贴。

上述补贴法案的实施将会激励欧美本土稀土永磁材料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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